心寒!深圳居住证系统及办理硬生抛弃来深多年建设者

深圳基层派出户籍室在办理换新版居住证时,要求条件之一:近一年连续缴交社保满一年或前两年累计社保18月。在网上居住证系统办理换新版居住证时,近一年连续缴社保未满一年提示不符合条件。但是按深圳特区居住证条例规

心寒!深圳居住证系统及办理硬生抛弃来深多年建设者

  深圳基层派出户籍室在办理换新版居住证时,要求条件之一:近一年连续缴交社保满一年或前两年累计社保18月。在网上居住证系统办理换新版居住证时,近一年连续缴社保未满一年提示不符合条件。但是按深圳特区居住证条例规定,办理新版居住证条件之一:非深籍人员自登记居住之日至申请办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缴社保满一年或前两年累计缴社保满18月。也就是基层具体办理时理解条例有偏差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网上居住证系统设计也偏离条例关键条款正确之意(条例并未规定要求是“近一年缴社保”)。

  假如有外来深人员5年前(或更早)就形如登记居住也持有10年有效期的原居住证,一直登记居住到目前,连续缴社保也有3年(或更长),那这是明显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之一的,那依法应给予办理居住证。

  来深多年的建设者务工人员或许已连续缴社保好几年而最近两年或一年因换工作或其它各种因素中断社保,或者部分务工人员的某个工作单位并没有给予缴交社保,而就因此绑定不合理社保条件不给予办理居住证及所衍生的享有深圳有关公共服务的话,(来深多年的外来建设者却未享有应有的一点公共服务,而最近连续缴社保一年或两年内累计缴社保18月的来深不久的人员却可办理居住证并享有公共服务),原定的10年有效期一纸规定就无效了(说不定再过5年又新规定清零居住时间呢),多年登记居住时间就清零了,积分入户的居住证时间累计也白忙了,无感恩冷漠的深圳就这样无情抛弃那些外人员,让几百万外来深多年务工人员情何以堪??

  要明白它只是居住证不是户口本,要么直接办理入深户籍,要么压根不想入深户,外来人员只是要个合法居住依据而已,入不是深户就算了,连居住证都办理不了,还安心在深圳工作,还跟年轻人谈何"来了就是深圳人"?(过几年不再年轻了照样被抛弃吧)

  若按这样的条件办理了新版居住证,或者未按规定签注,持证者累计居住也不是正确合理体现实际来深居住时间,享受公共服务也只能是打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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