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积分落户的社保基数调整,和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单位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后者是常规纠错业务,每月都能申请。很多申请人把这两件事混在一起,导致对基数调整的时间判断出错。 从当前上海人社部门的操作节奏看,积分落户相关的社保基数调整预计在7月进行。如果单位申报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介于当年公布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新的缴费年度就直接按这个数额核定基数。 这里容易出错。申报平均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前者是专项工作,后者是常规纠错业务,每月都能申请办理。两者功能不同,不能相互替代。 举一个实际的算法例子。某员工2020年1月至6月每月工资性收入6000元,7月至12月涨到7000元,年终奖6000元。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6000×6+7000×6+6000)÷12=7000元/月。上海的社保缴费年度从当年7月到次年6月,所以单位应以7000元申报,新的缴费年度从2021年7月开始按此基数缴纳。 关于新员工的基数核定,政策口径分两种情况: 一、首月工作满全月的,按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核定。 二、首月未满全月的,按当月实际工资性收入核定,但次月起应按全月工资性收入核定并调整。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首月也可直接按全月工资核定。 还有一个关键点:单位和职工以任何形式约定少缴或不缴社保,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少缴社保侵害职工权益,直接影响个人社会保险待遇。比如养老待遇与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累计本息储存额挂钩,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待遇越高。 目前调整社保基数主要有三种操作方式。每年年底企业工资申报;在自助经办系统调整,无需补缴之前社保;自助经办系统每月5日9点到26日16点间调整,但需承担自当年7月起的差额补缴,而补缴部分人才往往不认可。已经调整过或工资申报过的,仍可通过自助经办平台再次调整。 社保基数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积分落户的审核结果。基数不足带来的连锁反应,往往在提交申请时才暴露出来,这是很多申请人忽视基数调整的代价。 这类问题背后牵涉的不只是基数数字本身,而是整个申报流程的衔接。行业里已有专门处理这类事务的服务力量,凡图咨询在基数调整与落户材料衔接方面积累了不少实际操作经验,能帮申请人把时间节点和材料逻辑理清楚。 2021年准备办理上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这次基数调整不能缺席。社保基数落在哪个档位,直接影响积分审核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