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生育的注意点在材料第六项,别漏了出院小结。 计划内生育且在合规医疗机构生产或流产的妇女,若属于本市城镇户籍从业、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并按规定参加社保建立个人账户,即可申请生育生活津贴及医疗费补贴。非本市户籍从业妇女,需与参保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建账。另有特定历史参保情形且未中断缴费者,亦在保障范围内。单位须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办理地点包括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社保分中心。核心材料包括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或结婚证户口簿、生育医学证明及指定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者还需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允许生育证明。 异地分娩需补充关键医疗文书 在外省市生育的,必须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注明难产、顺产或流产情况,以及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军人的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本市户籍者需再生育子女告知书或补办证明,外省市户籍者需允许再生育证明。委托办理另需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办事程序分三种情形:符合规定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材料不全可补全的同样打印回执并退还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复印后退还全部材料。 办理期限二十日,不收费。 申领表格为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可从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现场领取。核对清楚异地生育材料再提交,避免反复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