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文旅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应对疫情稳岗保就业的通知》,出台两项稳就业补贴政策,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帮助重点群体实现就业。
《通知》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文体娱乐、住宿、会展等七类行业中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在年内实施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政策。上述行业中2021年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企业,可在今年内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一次性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按企业应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计算,每户企业补贴上限300万元。
《通知》要求,支持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在年内实施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在今年3-12月期间招录在上海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或上海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可享受2000元/人的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以“免申即享”方式发放。
《通知》还明确,上海各区可结合实际,对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制订区域性的稳就业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