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社局已发布新版《留学生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旧版政策同步废止。这次调整在引进力度上有明显变化,部分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不受社保及个税缴纳基数和时间的限制直接落户。 先说资格部分。境外博士学位的,学习不少于1年;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不少于180天,即可申请。其中,毕业于境外高水平高校的博士,不需要社保和个税记录,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双一流大学本科加境外硕士,缴纳社保和个税6个月,按上海平均工资基数即可申请。非双一流本科但硕士就读于境外高水平大学的,同样6个月、平均工资。境外本科加境外硕士的,需通过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不要求学校排名,也是6个月、平均工资。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类似旧政的500强本科,同样6个月、平均工资。国内硕士及以上学历,海外进修或访问学者满1年,缴纳6个月社保和个税,按平均工资,可申请。 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有境外本科学位的申请者,不含专升本、HND项目,要求境外学习不少于2年,按1.5倍工资缴纳1年社保和个税。本科和硕士学位都有的,本科阶段可以是专升本或HND起点,境外本科学习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不低于半年,同样1.5倍工资缴纳1年。联合培养性质的毕业生,需同时获得本科和硕士学位,境外学校录取、在国内学习的,境外学分不低于50%;暑假期间在国内学习的,境外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80%。 双一流大学名单以国家公布的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定义参考泰晤士、U.S. News、QS、上海软科四大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最终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布。实际名单约1000所,含2016-2020年数据,出国选校时可作参考。 此次调整最大的部分是回国时间要求。留学生回国后2年内到上海并持续工作即可,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到上海后需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个税,且必须持续在上海工作,不能再赴外地工作。旧政策要求首份工作地必须在上海,这是最实质性的放宽。 新增激励条件中,四类人才可全职工作后直接落户,无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知名科研机构获得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管的高级管理、技术、科研人员;经上海市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两类人才缴纳6个月社保和个税可申请落户,包括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用人单位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以及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 申请单位需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且依法纳税,分公司社保个税须缴在分公司,不得派遣、代缴或补缴。落户后可享受的福利包括:优秀人才最高50万元资助金、可购买一辆免税车、浦东创业者可申请15万元创业资金。 新材料准备、政策口径、资格判定这类细节,不同区操作上也可能有差异。这类情况找专业机构对接,效率会高不少。凡图咨询长期做留学生落户这一块,对这类边界情况比较熟。 新政窗口期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建议按新规准备材料,尤其是社保个税记录和时间节点。具体资格认定还是以窗口实际审核口径为准,材料提前备齐,能少跑几趟。